一、对“四项要求”的认识:不是约束
二、关于“大事必报”:报得及时
1.什么叫“大事”
2.报的“时效”和“质量”要同时抓
3.杜绝“报喜不报忧”的惯性
三、关于“要事必商”:独断专行是最省事的
1.镇政府层面的“要事”
2.“要事必商”不是“要事必拖”
3.警惕“以传阅会签代替集体讨论”
四、关于“权责归位”:知道“该谁干”
1.权责归位的第一层:镇与县之间
2.权责归位的第二层:镇与村之间
3.权责归位的第三层:镇班子成员之间
4.权责归位的第四层:杜绝“只挂帅不出征”
五、关于“事不过夜”:马上就办
1.“事不过夜”的本质是“响应速度”
2.建立“事不过夜”的具体机制
3.警惕“事不过夜”的误区
4.用信息化手段支撑“事不过夜”
六、对照“四项要求”
七、下一步抓落实的具体举措
八、几点个人表态
在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务实落实唯实”大讨论专题学习会上的研讨发言
同志们:
按照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我围绕“大事必报、要事必商、权责归位、事不过夜”四项要求,结合镇政府工作实际,谈一些认识和体会,不当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对“四项要求”的认识:不是约束,而是乡镇这台机器正常运转的齿轮
拿到县委《关于开展“务实、落实、唯实”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后,我反复读了“四项要求”这一节。起初,我把它当成一种纪律约束——大事要报、要事要商、权责要清、事情要快办。但越琢磨越觉得,这四条不是捆住我们手脚的绳子,而是让乡镇这一级真正转起来的齿轮。
为什么这么说?乡镇处在“上传”和“下达”的交汇点。对上,我们承接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对下,我们直面村组、直面群众、直面一个个具体的矛盾。这个位置上,如果“大事”不报,县里就是瞎子;如果“要事”不商,决策就是独断;如果“权责”不清,落实就是扯皮;如果事情过夜,隐患就是炸弹。这四条,每一条背后都是乡镇工作中真实的痛点,每一条都对应着我们负面清单里那几十条具体问题。
开江现在处在“十五五”开局、经济总量冲刺300亿的关键节点,全县锚定“一城一区一高地”战略定位,全力抓实农业强县、工业兴县、文旅靓县、资源富县、开放活县五大重点任务。落到我们镇这一级,稻渔种养扩面、国储林建设、工文旅项目落地、成达万高铁配套设施、GXXX和SXXX国省干线改造、防汛抗旱、矛盾纠纷化解……哪一件都不是小事,哪一件都考验我们“四项要求”执行得怎么样。
下面,我逐条对照,既谈认识,也谈我们镇存在的差距和下一步怎么办。
二、关于“大事必报”:报得及时,是乡镇对县里最大的负责
实施方案里写得很清楚:关乎县域发展大局、社会平安稳定、重大风险隐患等重要事项,必须第一时间核实研判、请示报备,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负面清单里也列了5条具体问题:不第一时间核实研判、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重大突发事件隐瞒不报、公务出行休假不提前审批、上级调研报备流程不闭环。
1.什么叫“大事”,我们镇要有明确清单
过去一段时间,我们镇在“报什么、什么时候报”上存在模糊地带。有的同志认为,只有出了人命、着了大火才算大事;有的同志则走向另一个极端,鸡毛蒜皮都往上报,把“报备”变成了“推责”。这两种倾向都不对。
结合我们镇的实际,我认为以下几类事项必须纳入“大事必报”清单,第一时间核实研判、请示报备:
安全生产类: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燃气、“九小场所”消防、森林火情等,特别是开江正在开展乡镇干部应急能力“专业淬炼”,梳理出“九小场所”消防隐患排查、山洪灾害人员转移、燃气泄漏先期处置、森林火情上报等实战课题,这些领域一旦发生险情,必须即时上报。
自然灾害类:汛期内水库堤坝、河道沟渠、老旧楼栋的风险点位,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一旦监测到异常,1分钟内就要启动响应。
社会稳定类:到镇到县的集体访、突发群体性事件、重大矛盾纠纷、网络舆情苗头。
重大项目类:县级以上重点项目在我们镇域内的征地拆迁、施工阻工、重大变更。
领导调研类:上级领导到镇调研的时间、点位、陪同人员、汇报口径,必须层级报备闭环,避免“信息倒灌”。
2.报的“时效”和“质量”要同时抓
光“报”还不够,还要报得准、报得早。今年汛期,县里明确要求“压实防汛减灾责任,全面排查老旧楼栋、河道沟渠、水库堤坝等风险点位,完善应急预案、备足应急物资”。我们镇在这方面有过教训——去年某村山洪预警,村上拖了40分钟才报到镇里,镇里又用了20分钟核实才报县里,等县应急力量到位,最佳处置窗口已经过了。这件事我反复反思:“大事必报”的核心不是“报了没”,而是“报得够不够快、够不够准”。
下一步,我们镇要建立起“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的机制:
首报:接报后30分钟内,先电话后书面,把“何时、何地、何事、伤亡情况、已采取措施”报清楚,宁可先报“正在核实”,也不能等“完全搞清楚”再报。
续报:处置过程中,每1小时一报,重大变化即时报。
终报:处置结束后24小时内,形成完整报告。
3.杜绝“报喜不报忧”的惯性
负面清单明确指出:“是否工作汇报‘报喜不报忧’,隐瞒真实情况”。这个问题在乡镇层面有惯性——项目进度报喜,矛盾问题藏匿;产业发展报喜,信访隐患藏匿。这种惯性必须刹住。我在这里表态:镇政府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工作,一律实事求是,进度就是进度,问题就是问题,绝不粉饰、绝不掩盖。今年我们镇在稻渔综合种养扩面、工文旅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土地流转纠纷、施工阻工问题,我都要求分管领导必须如实上报,不允许“捂盖子”。
三、关于“要事必商”:独断专行是最省事的,也是最危险的
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一律上会集体研讨、充分酝酿,不搞个人拍板、不做仓促决策。负面清单列了11条具体问题,集中指向“个人拍板、一言堂、仓促决策、以传阅会签代替集体讨论、先定调子后征求意见”。
1.镇政府层面的“要事”,边界在哪里
作为镇长,我必须清醒:镇长不是“一镇之长”可以独断,而是镇政府班子里的“班长之一”。我们镇必须上会集体研讨的事项,我梳理为以下几类:
重大资金使用:单笔超过[X]万元的财政支出、项目资金分配、专项资金使用方向调整。
重大项目决策:县级以上重点项目的选址、征地范围、实施方案;镇本级投资超过[X]万元的项目立项。
重大资源处置:村集体资产处置、镇属企业改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重大政策措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政策落地细则、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人事事项:中层干部任免、村(社区)干部调整建议、重要岗位人员变动。
重大问题处置:重大信访积案化解方案、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重大舆情应对方案。
2.“要事必商”不是“要事必拖”
这里我要特别警惕一种倾向:把“集体研讨”变成“集体拖延”。有些同志觉得,既然要上会,那就慢慢来,今天不全,明天再议,一周开三次会还没结论。这是另一种形式的失职。
开江县委要求我们“定了就干、干就干好”。我们要的是“充分酝酿”和“高效决策”的统一。具体做法:
议题前置:上会前,分管领导必须把情况摸透、把方案做细、把利弊分析清楚,不能把“没想清楚的毛坯”端到会上。
论证充分:涉及专业技术问题,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不搞“内循环”决策。
限时决议:一般性议题上会当场必须有结论;复杂议题不超过2次审议必须形成决议;紧急情况启动“战时决策机制”,边上报边处置。
如实记录:会议纪要必须如实记录不同意见,不允许“统一思想后”再删改不同声音。这一点我特别强调——压抑不同意见,就是对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