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人民法院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二、集中整改期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整改结果
(一)关于“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
1.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
2.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
3.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缺位
4.意识形态责任虚化
(二)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
5.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6.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7.审核把关虚设
8.内控管理有漏洞
(三)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
9.党建主体责任抓而不实
10.组织生活质量不高
11.党务基础工作不牢
12.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
(四)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成效不明显”方面
13.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
三、下步工作计划
XX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X月XX日至2025年XX月XX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XX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6年X月XX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人民法院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XX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把整改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现实检验,作为强化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力抓手,作为推动XX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契机。及时召开党组会议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
二、集中整改期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整改结果
(一)关于“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新阶段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方面
1.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法院审判工作实践不够
(1)对标学、跟进学、结合实际学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并及时更新,制定工作闭环管理台账,2026年以来开展集中学习37次,举办读书班1次、研讨会2次,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行稳致远。二是强化业务学习,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与审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2026年以来组织集中学习5次,干警业务理论水平进一步提升。
(2)落实立案登记制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修订诉讼服务制度,开展立案业务培训2次,加大线上诉讼服务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平台对外公布投诉热线,2026年上半年立案诉服测评满意度上升至92.71%。二是进一步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派遣办案团队、特邀调解员入驻综治中心,2026年以来办理案件527件、调解案件1076件、开展执前督促555件,为群众提供调解、立案、审理“一站式”诉讼服务,司法便民服务进一步提升。
(3)案件统筹乏力。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案件调度工作,召开案件数据会商会6次,深度分析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强化案件质效调度。二是深化案件阅核机制,2026年以来院庭长共阅核案件252次,14项指标全部进入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合理区间值,有12项指标达到最优值,案件质效显著提升。三是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组建婚恋家庭、物业纠纷、金融纠纷三个专业调解团队,着力打造“人民法院+综治中心双回路解纷机制”,2026年1-6月办结民事一审案件调撤比例72.17%,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成效显著。
2.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案款发放不规范
(4)执行到案物资管理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扣押物资管理,制定《XX县人民法院扣押物品存放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登记管理,严格做好执行到案物资收、发、管、存工作。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压实管理职责。
(5)到案款物管理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执行款物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做好执行款物收、发、管、存工作,分管院领导加强监督管理并向院党组汇报工作情况。二是严格案款管理,实行执行案款专人监管,将案款发放工作纳入审务督察及评优评先参考内容,每年开展1次涉执行案款审计,规范案款发放审批流程。
(6)案件执行质效靠后。
整改成效:一是定期组织执行干警集中学习,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创新执行方式,通过交叉执行、执行听证、网络查控、执行和解等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建立执行听证员听证库,确保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三是选优配强执行队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定期对执行质效指标落后的法官进行约谈,2026年上半年执行指标均达到最高人民法院设定的合理区间值。
3.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缺位,案件陪审酬劳发放不规范
(7)未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集中培训,制定《XX县人民法院2026年人民陪审员培训方案》,由6名资深业务人员开展授课,提升人民陪审员综合业务能力。二是创新培训方式,对无法参与集中培训的陪审员,通过线上培训、发放培训资料等方式开展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三是强化经费保障,提高培训参与率。
(8)人民陪审员费用发放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费用保障,将陪审员经费纳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规范报销流程,保护陪审员参审积极性。二是加强排查,要求各业务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全面排查统计未发放陪审费并限时发放完毕。目前2026年以前的陪审员费用已发放完毕,2026年度陪审员费用已按时发放。
4.意识形态责任虚化,“三审三校”制度空转
(9)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责任制清单,党组研究相关工作3次,组织集中学习6次,对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约谈13人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二是强化监督问效,2026年共开展督察6次,未发生被上级部门通报的情况,切实提升风险隐患防范水平。
(10)落实“三审三校”工作有差距。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完善意见征求机制,对指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强化责任意识。二是加强学习培训,通过全院干警例会开展专题培训1次,加强部门文稿审核工作,确保文稿表述规范。
(11)阵地建设管理不严。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对指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加强督导通报,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排查2次,确保问题不留死角。二是加强线上阵地建设管理,加大对各平台账号权限管控,仅保留必要账号,开展各类形式普法宣传17次,发布原创稿件41篇、短视频18个,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决守好意识形态前沿阵地。
(二)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落实责任制不到位,作风建设不扎实,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方面
5.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一岗双责”落实缺位
(12)对全面从严治党抓得不够实。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6年以来党组组织集中学习4次、研究相关工作3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1次,开展分析研判1次,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一体推进,切实把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管党治党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13)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存在差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