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五大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四个不摘”要求,根据《中共XX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五大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2022〕X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单位定点帮扶、驻村帮扶、县域结对帮扶、社会帮扶(以下简称“五大帮扶”)等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考察XX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把工作对象转向所有农民,把工作任务转向推进乡村“五大振兴”,把工作举措转向促进发展,持续深入开展“五大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领导干部联系帮扶
1.完善联系帮扶制度。各县(市、区)要将省级领导联系和省直单位定点帮扶乡村振兴有关县区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定期向省级领导和省直定点帮扶牵头单位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争取政策项目支持。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县级领导同志联系乡村振兴有关村和脱贫户、监测对象制度,积极推动走访联系常态化,及时落实各项帮扶任务。
2.强化走访调研。要把联系帮扶工作作为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和经常性工作,定期深入联系点和帮扶户开展调研、走访和慰问,原则上县(市、区)领导同志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指导联系乡、村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推动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困难问题。
3.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市、区)要明确领导联系帮扶工作牵头部门,完善推进工作机制,抓好协调保障工作。对照省、市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和帮扶户,指导乡镇做好对接工作。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联系点和帮扶户的动态调整和基本情况更新,确保帮扶联系不断档。
三、单位定点帮扶
4.明确帮扶举措。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要继续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积极主动落实定点帮扶主体责任,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和具办工作人员,协调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制定帮扶规划,逐年制定帮扶计划(每年3月底前制定),谋划符合帮扶村实际和单位资源优势的具体帮扶举措,抓好帮扶资金落实和监管(每年6月底前拨付到村),扎实推进帮扶项目落地落实。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好本地定点帮扶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并做好与省、市直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衔接。
5.落实工作职责。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要全面支持定点帮扶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帮助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措施。继续组织干部职工担任帮扶联系人,每季度至少联系走访1次。通过电话、网络或支部活动等方式与脱贫户、监测户等农村低收入人口保持常态化联系,力所能及地提供帮助和解决困难。要加大产业就业帮扶力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居民就近就业,推动乡村“双基”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开展消费帮扶,开展单位“定向采购”,鼓励引导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购买或帮销定点帮扶村农副产品。支持帮扶村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及时总结报送帮扶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6.压实帮扶责任。定点帮扶单位每季度至少研究推进1次定点帮扶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推动工作,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半年至少到定点帮扶村调研指导工作1次;分管负责同志或班子成员每季度到帮扶村调研考察、现场研究解决问题1次。帮扶村要按照本地所需、帮扶单位所能,认真梳理汇总亟待推进的帮扶项目和需要解决、协调的困难问题,积极主动向帮扶单位汇报争取支持,提升定点帮扶工作精准性、有效性。
四、驻村帮扶
7.明确职责任务。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要强化自身管理,明确队内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团结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为抓手,认真履行“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四项职责任务,突出抓好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织实施产业发展项目、促进乡村有效治理、推进民生工程建设等六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务落实。
8.严格履职尽责。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要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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