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南区委编办“五个注重”推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
青岛市市南区委编办持续加强《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注重宣传解读,促进《条例》入脑入心
把学习《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总体安排和区委编委会重点学习规划,列入全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通过室务会、专题会、“三述”等形式开展交流研讨,多角度解读《条例》相关重点内容。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将学习心得体会纳入研讨范围,不断拓展学习的广度、深度,增强系统性、实效性。同时,把学习《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融入到机构编制工作各项实践中去,在改革中不断深化理解认识,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治理成效。
二、注重制度建设,落实党管机构编制
一是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经区委编委会审议通过,修订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印发关于在机构改革中落实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和归口领导、归口管理有关要求的意见,不断强化“组织口”意识,积极主动融入组织工作大格局。二是坚持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委和编委领导汇报宣传机构编制重要工作部署、政策规定和机构编制动态,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严密、规范有序、流程顺畅。三是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明确党领导机构编制工作的总体格局和运行体系。机构改革中,在机构总体设置上优先保障党的组织、党的部门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三、注重规范运行,提升日常管理科学化
一是严格对照《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组织力量对权限范围内印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凡不符合规定,与《条例》不配套、不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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