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编办扎实推进工作流程再造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是统领机构编制领域各项法规制度的基础性主干党内法规。青岛市委编办深刻领会《条例》精神,以工作流程再造为切入点,通过对机构编制论证、审批、执行、监督流程的机制再造,将原有的“链式”工作流程整合优化,形成工作“闭环”,更加符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更有助于将《条例》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一、再造机构编制论证流程,推动机构编制决策科学合理
一是建立重大改革顶格推进机制。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重大改革事项“由上而下”顶格协调,减少论证层级和环节,精简论证流程,最大化提高论证效率。建立《市委编办顶格协调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督办调度,及时挂帐销号。今年以来,办主要领导顶格协调推进了党政机构改革、功能区体制机制改革、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12项重点工作,有力推动了改革攻坚,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健全机构编制调整论证机制。对于区市、部门、单位提出的机构编制事项申请,采取定量分析、岗位分解等方法,充分论证其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矛盾多难度大、影响深远的改革事项和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采取座谈会、答辩会、听证会等形式进行论证,充分听取各区市党委、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人大、政协和有关委员、专家的意见建议,提高决策的系统性、整体性、科学性和协同性。比如,为科学推进党政机构改革,面对面听取了19位市领导、51个党政部门及全部区市、功能区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并通过市长信箱、政务热线、行风在线栏目组等途径收集汇总了189项民生热点问题,为成功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强化处室协同配合机制。强化业务牵头处室的责任定位,建立“一处室牵头、多处室联动”的协同推进机制。对于全市、全办性的改革攻坚事项,突破处室职责分工,从各处室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改革工作,实现“精兵强将攻山头”。今年以来,先后从全办抽调骨干人员组成了部门“三定”规定审核专班、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工作专班、功能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专班等,高效率、高质量地推进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二、再造机构编制审批流程,管住用好机构编制执政资源
一是强化党管机构编制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工作“一支笔”审批制度,机构编制事项由机构编制部门专项办理,报党委、编委审批决定。严格执行《中共青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青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对应当提报市委编委审议的事项,按权限和程序提报;对应当报省委编办审批和备案的事项,及时履行报批和报备程序。建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省委报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完善并严格落实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机构编制严审慎批机制。坚持总量不突破,在管住机构编制资源上坚持原则、较真碰硬、把住关口。坚持限额不突破,严格遵守机构限额有关规定,不在限额外设置机构。坚持标准不突破,认真执行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行业的机构编制标准,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例如,此轮机构改革,青岛市级党政机构限额55个,区市限额37个,我市主动自我加压,市级党政机构精简到53个,市内三区党政机构不超过35个,为今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预留空间。同时,全面清理规范了限额外行政机构,其中,清理市级限额外行政机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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