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委编办“四个坚持”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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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委编办以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四措并举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着力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积极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是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引领,强化刚性约束。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准则,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制定出台《禹城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和实施细则,建立了实名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机构编制核查、部门协调配合、档案资料管理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对照新制定的部门“三定”规定,对各单位内设股室、领导职数配备、超空编等情况进行仔细核对,避免出现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牢牢守住用编进人和规范管理第一道防线。
二是坚持以数据校验为基石,强化动态管理。依托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入编、销编人员进行实时更新,完善机构编制台账,进一步摸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底数。实行一周一校验、一月一校对常态化工作机制,以新设立调整机构编制批复文件、人员职务调整、增减人员文件手续等为依据,对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进行核对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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