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委编办“以行促推”全面提升职能运行监管水平
推行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是机构改革后机构编制部门面临的一项新的职责任务,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委编办聚焦机构编制部门的新定位、新使命,把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职能运行监管摆在重要位置,多点发力,提高职能运行监管水平。
一、着眼“行有依”,重塑权责清单,推进政府部门权力运行规范。
一是动态管理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我县县级权力事项目前保留4646项,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单位调整事项情况,及时通过权责清单管理系统进行调整。
二是编制镇街(经济开发区)权责清单。平邑街道确定权责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99项,各镇确定权责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144项,经济开发区确定权责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81项。
三是规范建设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通过“规范场所建设、规范事项流程、规范服务标准、规范制度建设”,把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打造成优质高效规范便捷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编制公开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确定进驻事项96项。
四是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涉及村级组织主要职责、党务类、人事用工类、公共服务类等7大类52项权力,并梳理出了村干部负面清单20条,农村党员负面清单10条和农村入党积极分子负面清单10条,构建起了县镇村三级清单服务体系。
二、着眼“行有效”,细化部门责任,推进部门配合更加顺畅有效。
一是扎实开展健全议事协调机构配合机制工作。规范议事协调机构设置,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全部编制工作规则和工作细则,明确了主要职责、任务分工、运行机制等事项,形成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有效配合、协作顺畅的工作局面。
二是编制部门职责边界清单。按照应编尽编的原则,将27个政府工作部门及9个在党委工作机关挂牌的政府机构,列入编制范围。按照需有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完成的职责事项,全部纳入职责边界清单的原则,编制部门间职责边界事项119条,进一步厘清了部门责任,推动政府部门之间权责更加协同、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
三、着眼“行有实”,聚焦流程再造,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要求,以部门的“三定”规定为核心,以推进机关工作流程再造为着力点,开展政府部门职责任务清单编制工作。
一是职责事项更“精”。通过全面梳理部门职权底数,确认部门的权力事项和职责事项,县政府各部门共确定行政权力事项4646项,职责事项3143项,进一步明确了部门的权力和责任。
二是事项编制更“细”。进一步细化分解应承担的全部工作任务,将全县302个科室2286项职责条目细化分解为3143项具体工作事项,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岗位责任和流程标准等事项。
三是工作流程更“优”。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为出发点,对各项工作任务的流程标准进行了优化,最大限度消减层级、减少环节、精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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