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委编办把握“四对关系”规范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要求,宁波市海曙区委编办准确把握四对关系,系统谋划、推动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确保党的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水平。
一是准确把握“学习”和“贯彻”的关系,确保精神领会、推进有序。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第一时间召开室务会议、全体干部会议等形式,传达学习了《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并主动收集、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已有的经验做法,切实增强全办干部抓好贯彻执行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及时汇报区委编委领导,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措施,以编委名义转发《实施办法》,在总体框架下抓住重点环节,围绕“报告什么、向谁报告、怎么报告”三个方面,对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进行安排部署,规范统一具体的报送框架和内容,对报送的内容和时限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全程跟进指导,强化法治理念,切实将机构编制报告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激发机构编制报告的内生动力。
二是准确把握“统筹”和“分工”的关系,确保责任压实、推进有力。坚持全区“一盘棋”“一张图”,由区委编委牵头抓总,区委编办具体抓谋,并强化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分头抓实,统分结合、各司其职,按时保质开展情况报送,确保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有力执行。加强分类指导,考虑到各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差异,有针对性地进行沟通指导,避免“上下一般粗”,如针对各镇(乡)街道、教育卫生系统等单位,要求在报告机关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同时,做好所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等单位相关事项的报告,切实履行好主管单位责任;针对机构编制规模较小的单位,注重加强过程中的沟通指导,帮助单位正确理解报告事项的内涵意义和应报告的内容。同时,推进编办、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间的畅享沟通,完善编制统筹调配、动态调整、绩效评价机制,提升机构编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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