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紧扣“动、全、准”创新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事项动态调整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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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事项管理,规范事项调整流程,全面提升机关效能,宁波市海曙区创新制定《海曙区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事项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强化事项规范的动态调整路径,助推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动态调整情形,让部门“动”起来。明确“是什么”,厘清包括全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法院和检察院机关、群团等在内的部门间办事事项概念和种类。明确“做什么”,压实责任,相关部门不能随意增减事项,对有事项调整的,要做到深入论证在前;列清经办部门应当进行事项调整的4种情形,如因机构、职能变动、上级相应事项目录变化、办理层级调整等原因而发生事项新增、减少、变更的,设定依据失效、废止或更改的等。明确“怎么做”,根据以上4种不同的情形,分类规范申请程序、所需材料和时间节点,并依托协同联办信息系统做好调整工作。
二是强化督促指导,细化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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