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委编办突出“四个重点”推动职能运行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为全面掌握区级部门单位职责履行和运行情况,进一步促进部门全面完整精准履职,优化协同高效尽责,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委编办突出“四个重点”,不断探索完善监管指标和监管体系,积极推动职能运行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担当作为,探索开展工作
一是学习先进经验。淄博市张店区委编办利用集体学习会,认真学习全省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交流研讨会上领导讲话精神和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深刻把握上级要求,仔细分析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结合实际,深入思考,努力探寻符合我区的工作思路。二是确定监管方向。淄博市张店区委编办根据市委编办要求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确定应急领域与疾控领域为2021年度职能运行监管重点,并就开展职能运行监管工作的意义、开展步骤及重点等内容与单位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对接沟通,统一思想认识,提高重视程度。三是掌握专业知识。根据确定的监管方向,淄博市张店区委编办对专人进行学习培训,进一步学习应急和疾控领域相关知识,深入研究相关部门“三定”规定,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推动监管工作的开展。
二、突出“四个重点”,构建监管体系
根据监管领域不同,研究探索监管指标和方法。淄博市张店区委编办充分征求应急、疾控等部门意见建议,调整监管指标,剔除不符合单位实际和存在重复考核的内容,分别制定了《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基础指标体系》和《区疾控中心职能运行监管基础指标体系》,监管体系与实际工作更加契合,力求监管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指标设计上突出四个重点:一是突出指标的层次性。按照“由总到分层层细化”的思路,设置两类监管体系,对监管内容进行分解归类,对一级指标结合机构编制管理及单位情况进行分解后设置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则结合部门业务工作,进一步具体细化。二是突出指标的系统性。评估指标涵盖职责、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内设机构及运行机制等,全面覆盖部门单位各个要素。三是突出职能监管。职能是监管工作的核心,在监管内容和方法上具有最重要的地位。围绕职能监管设置了职责调整、职责落实等指标。四是突出领域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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