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政协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是反映民心、民意、民声的重要渠道。2024年,市政协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委员建言献策,扎实推进提案办理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谋划汇报如下。
一、2024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办理责任。一是健全办理机制。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工作制度,明确提案交办、承办、督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形成了环环相扣、整体联动的办理工作格局。全年共收到政协提案XX件,均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交办。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对每一件提案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根据提案内容确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确保每件提案都有明确的办理责任主体。各承办单位成立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有效增强了承办单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市政协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办理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承办单位主动与提案者沟通协商,认真听取提案者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办前有沟通、办中有协商、办后有反馈,提案者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达到XX%以上。
(二)聚焦中心工作,提高办理质效。一是助力经济发展。围绕全市重大项目建设、产业转型升级、营商环境优化等重点工作,委员们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提案。相关承办单位认真研究办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例如,关于加大对新兴产业扶持力度的提案,市发改委等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扶持政策,全市新兴产业规模不断壮大,预计全年实现增加值增长XX%。二是推动社会事业进步。在教育、医疗、文化、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委员们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提案。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在教育方面,关于加强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的提案,市教育局通过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增加学位供给,有效缓解了学前教育“入园难”问题,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XX%。三是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紧扣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们提出了加强水资源保护、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生态修复等提案。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承办单位积极回应,采取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等措施,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今年以来,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XX%,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XX%。
(三)创新办理方式,增强办理活力。一是开展重点提案督办。从众多提案中筛选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群众关注度高的XX件重点提案,由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各专委会具体负责,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跟踪问效,推动重点提案办理取得实质性进展。如关于加强城市交通拥堵治理的重点提案,在市政协的督办下,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优化城市交通规划,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二是推行提案办理协商。坚持把协商贯穿于提案办理工作全过程,积极搭建协商平台,组织提案者与承办单位开展面对面协商交流,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今年共组织提案办理协商活动XX次,参与协商的委员和承办单位代表达到XX余人次,通过协商达成了许多共识,有效提高了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效果。三是探索提案办理信息化建设。建立政协提案办理信息系统,实现提案提交、交办、办理、反馈、评价等环节的网上运行,提高了提案办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提案者和承办单位可以通过信息系统随时了解提案办理进展情况,进行在线沟通交流,方便快捷地办理提案业务。
二、存在问题
(一)提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调研深度不足。部分委员在提案撰写过程中,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问题的了解不够全面,分析不够透彻,提出的建议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例如,一些涉及经济发展领域的提案,没有充分考虑市场需求、产业政策等因素,导致提案在实际办理过程中难以落地实施。二是前瞻性不够。部分提案内容局限于当前存在的问题,缺乏对未来发展趋势的预判和思考,不能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前瞻性参考。如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提案,未能充分结合新兴技术发展趋势,提出具有引领性和创新性的建议,不利于全市在科技竞争中抢占先机。三是选题重复率较高。部分委员在提案选题上存在跟风现象,导致一些提案内容相似或重复,浪费了提案资源。例如,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每年都有较多数量,但部分提案所提问题和建议较为雷同,没有从不同角度深入挖掘问题实质和提出新颖解决方案。
(二)办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办理进度不均衡。少数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存在拖延办理现象,导致办理进度滞后。有的承办单位在办理初期行动迟缓,临近办理期限才匆忙开展工作,影响了提案办理的整体效果。例如,个别涉及多个部门协同办理的提案,由于牵头部门协调不力,协办部门配合不够积极主动,导致办理工作进展缓慢。二是办理答复不够规范。部分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答复过程中,存在答复格式不规范、内容简单笼统、缺乏实质性措施等问题。有的承办单位没有针对提案所提问题逐一进行答复,而是避重就轻,敷衍了事,未能让提案者真正满意。如一些提案答复中,对提案者提出的核心问题未进行深入分析和回应,只是简单表述已开展相关工作,未说明工作成效及后续计划。三是跟踪落实不到位。一些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答复后,对承诺事项的跟踪落实不够重视,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导致部分提案办理成果未能得到巩固和拓展。例如,在一些民生改善类提案办理中,虽然承办单位在答复时表示已采取措施解决问题,但后续未持续跟进,问题出现反弹,影响了提案办理的公信力。
(三)提案办理工作合力尚未充分形成。一是部门协同配合不够紧密。在一些涉及多个部门的提案办理过程中,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协作不够,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未能形成工作合力。例如,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提案办理中,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联合执法力度不够,导致一些环境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二是与社会力量联动不足。在提案办理工作中,对社会各界力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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