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X〔2024〕X号),为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全面提升农田建设水平,在历年排摸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纪委监委系统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本区将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A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质量第一、量质并重,采取过硬措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以核查泵电不配套、灌排渠系不达标、建筑材料不合格、施工建设偷工减料、工程设施造假等田间水利设施工程质量问题为主,同步核查设计不合理、监理走过场、资金拨付不及时、管护不到位等问题,摸清农田基础设施问题底数,建立台账,明确措施,加快整改,强化监管,完善机制,有效化解工程质量问题,坚决遏制工程质量新增问题,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件发生,有力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水平。
二、整治内容
聚焦本区2019年以来新立项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点排摸田间水利设施工程质量、项目设计和监理、资金拨付使用、工程设施管护等方面问题,落实责任主体,明确整治措施,剖析问题原因,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持续发挥效益。
(一)田间水利设施工程质量问题。排查整治田间水利设施及其配套电力设施存在的质量不达标、不合格,以及群众反映不通电、不通水、不能用等突出问题。主要包括:泵站、节水灌溉等工程设施不通电、有泵无水等问题;配套电力设施建后不通电、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沟渠、涵洞、出水桩等灌排设施工程质量不达标、材料不合格等问题。
(二)项目设计和监理问题。排查整治勘察设计凭空设计,未广泛征求和吸收项目区群众、村级组织意见等导致的设计方案与生产需求不相符、建后不好用等问题;初步设计缺少总体设计图、工程设施具体分布图、具体单体工程图等问题;排查整治监理走形式、监理日志造假、监理签名代签、未按规定对隐蔽工程开展旁站巡视、未开展工程质量平行检验、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等问题。
(三)项目资金拨付使用问题。排查整治资金未按项目进度及合同约定支付,以拨代支、截留套取、挤占挪用资金,不按规定招投标,或以审减、结余等名目变相挤占挪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以及因资金支付不到位导致的项目超期未完工、超期未竣工验收、建成设施不能移交、拖欠工程款导致的上访事件等问题。
(四)项目工程设施管护问题。排查整治项目管护主体未落实,管护资金保障不足,管护责任未压实或不明确;日常管护巡查不到位,工程设施维护不及时、用不上,田间水利灌排渠系淤塞,农桥、涵洞等构筑物损毁未修复,配套电力设施丢失被窃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为工作部署、摸排自查、质量抽测、落实整改等四个阶段。
(一)工作部署(9月下旬)。按照市级要求,结合纪委监委系统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全区工作部署会议,及时传达市级现场会议精神,全面部署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各乡镇和区属企业有序推进工作。
(二)摸排自查(9月下旬-10月10日)。各乡镇和区属企业对照本区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单,结合项目建设资料,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内容,逐项实地排摸设施质量情况,建立问题台账,于10月10日前将项目自查摸排情况及问题清单上报至区农业农村委。同步结合全国农田建设监管平台及信息化工具,逐步将设施空间位置、质量状况等信息上图入库。
(三)区级检查(9月下旬-10月12日)。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力量对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抽测,重点抽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道路、灌溉排水、田块整治、农田输配电以及原材料等方面质量情况。
(四)督促指导(9月下旬-10月30日)。区农业农村委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调研指导组,开展专项整治督导工作,督促指导问题排查及整改,压茬推进整治工作。
(五)落实整改(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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