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安徽凤阳县小溪河公社,小岗村大队农民写信上访,要求多分自留土地。这是冒着掉脑袋的危险要求土地承包的。后来的土地承包制是40年,也有的地方是30年。也有荒地50年,如坟山地,可以收城里人挖坟帽费、迁坟费、修坟费等。三、五十年之后怎么办?据说今后可以继续承包,也可以收回,难说。因为土地承包与土地私有制不是一回事,所以户口迁哪好,也难说……
我插队的时候,先下放江宁横溪公社的小山庄。刚下去的时候,生产队每晚上天天学语录,安排第二天的生产劳动。 我曾经被安排拖生产队的集体猪到安徽当涂县濮塘公社拣猪站卖猪。说是安徽的猪卖价比江苏的猪价高。原来,安安徽胆大人也多,不少生产队大胆瞒上面多分给的农民自留地,比江苏人大胆多歹了。因而,后来安徽农人日子比江苏好得多,吃肉的人也相对多了,所以猪肉价高。
土路高低不平,三人拖板车,上放两头猪,两人拉一人推,吃力巴呵。20几里路,清大巴早就起床,下午才到。卖完猪人饿死了,每人平均吃了一斤半米,还不够,从公社合作食堂换来的饭,没得菜吃白饭。会计说不能再多吃了,多吃那还不如就在本省卖猪了。晚上,回到茅草房,倒头就睡……
所以,一九七九年,小岗村农民冒着生死,写上访信,这要是戴个“挖墙脚”大帽坐牢都有可能。谁想到最后,却还能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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