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发展调研思考:优化环境创新服务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特别是县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县委、县政府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兑现承诺、优化环境等实实在在的重商、护商、亲商举措,大力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积极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县民营经济迎来了新时代、新机遇,极大的增强了民营经济转型发展的信心和热情,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县经济发展的主体和拉动全县经济增长、促进大众就业的重要力量,X底部崛起、赶超进位的强劲态势正在形成和向好发展。2023年,工商注册数据显示全县民营企业户数达4246户,个体工商户27367户;民营企业有省著名商标8个,市知名商标43个,省名牌企业7个,省级知识产权企业14个,市级知识产权企业23个;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134.45亿元,比上年增长8.1%,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为60.2%,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实现民营工业增加值32.57亿元,比上年增长9.9%;实现民营经济纳税8.1亿元,占县财政入库税金的82.9%;实现民间投资63.63亿元;解决就业人员62322人。与此同时,我县民营经济发展也还面临许多重大瓶颈和突出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和努力破解。
一、我县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结构不优,市场竞争力弱。一是民营经济实体规模普遍偏小,产品科技含量低,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差,缺乏竞争力,至今没有一家上市公司。二是民营工业发展滞后,结构不优。我县民营工业主要集中在单一产品加工上,没有形成特色显著、链条完整的优势支柱产业和企业集群,企业之间缺乏龙头引领、配套承接、互动共赢的产业链条机制。三是传统行业比重大,新兴产业比重小。民营经济增加值中,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增长较快,但是引领新经济增长的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信息消费、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匮乏。四是民营企业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县大多数民营企业属于家庭经营式企业,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及机制,产品科技含量不高,企业创新能力不强。现有个体工商户绝大多数是小本经营且不稳定,经营层次总体较低,缺乏竞争力。
(二)体系不全,政策支撑乏力。一是政策缺失。目前,我县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文件政策存在缺失,2023年清理规范性文件时,废止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文件,而县委、县政府《关于X由农业大县向工业强县跨越的决定》文件,只是针对发展工业企业政策,不涉及民营经济的一、三产业。过去成立的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也因2023年机构改革被撤销,原民营经济管理局的职能并入工信局民营经济股,该股只有1名工作人员,指导和管理力量明显不足。二是服务缺失。民营经济服务体系不够完善,政府职能机构职责设置不够科学。如:在工信局设置民营经济股,但尚有一、三产业的民营经济由农办、科技商务局等部门管理;职能部门多头管理与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关系不够明确,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现象严重,服务效率不高;民营企业服务中心运行困难,基层商会组织、中小企业互助担保融资平台不健全,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尚未建立,商会大厦建设无实质进展,县工商联人手少、服务范围窄、服务水平不高,不能满足企业在创办、生存、成长、发展中的服务需求。
(三)融资困难,成本居高不下。一是银行对民营企业支持力度不够。民企普遍认为融资困难且受到歧视,税易贷等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融资快捷通道并未真正向民企开放。二是银行贷款门槛高,授信额度低,部分企业有效抵押资产不足,多数民营企业规模较小,市场稳定性不强,资信等级不高,难以得到银行、担保部门的资金支持。三是银行办理贷款时间长,无法满足企业短期拆借需要。这些原因导致的资金紧张影响民营企业转型发展甚至生死存亡。
(四)供应不足,基本保障不够。主要是工业用电电价偏高、停电频率较高、服务质量不优。
二、加快推进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细化落实政策措施。一是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完善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用足用活中央、省、市各项政策,研究制定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各项配套措施。二是大力宣传、表扬、奖励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典型,推广民营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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