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一处对临沂惠民早餐工程有限公司处罚,处罚决定文书号(鲁临东)应急罚﹝2022﹞31号,案件名称:临沂惠民早餐工程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培训教育和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设备上设置警示标识案,处罚结果,处人民币24000元,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处罚决定日期2022-06-28,公示期限12个月。
据悉,该公司违法事实,2022年4月7日,河东区应急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联合九曲街道应急办,依据《河东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计划》(临东应急发【2022】12号)的通知要求,对临沂惠民早餐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1、未如实记录培训教育信息(张红、王欢三级教育培训记录车间级考试考试卷相同答案,不同得分);2、锅炉房内分汽包未设置“当心烫伤”等警示标识。
公开信息显示:临沂惠民早餐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河东区凤凰大街某段(九曲办事处三官庙村),法定代表人:张某。主要经营范围为: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外卖递送服务;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餐饮管理;餐饮器具集中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小作坊经营;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饮料生产;小食杂;餐饮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小餐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据启信宝显示:该公司曾在2017年.2018年收到两份环保处罚。处罚详情:决定文书号临环(东)罚字[2017]488号和决定文书号临环责改字[2017]3492号,处罚机关均为河东区环保局。
经多方查询获悉,临沂惠民早餐工程有限公司曾在2021年连续收到两份开庭公告,案由均为劳动争议,身份均为被告。
信息来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局、启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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