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嘴馋了。
想吃一些美食。
于是在***PP上挑了一家饭店,来到饭店点了几样菜。
可服务员却说,小明根本吃不了这么多。
但是小明不鸟他,小明心里想:“我花钱,想点多少点多少,吃不掉我可以打包,不打包也没有关系,浪费就是了。”
吃完饭,小明又想去放松一下。
饭店对面就是一家足疗店,还可以SP***。
于是,小明打着饱嗝走了进去。这是一家正规店,不是街边亮着粉红色灯光的那种。
足疗标价99元,可小明觉得贵,要求老板打折,66元成交。
足疗后,小明觉得技师手法不错,想加个钟。
可技师拒绝了,说有一位老顾客已经预约时间。
小明会理他吗?
总有先来后到吧,就算老顾客预约时间到了,可小明是先来的,必须要给小明加钟。
老板说换个技师给小明,小明拒绝了,其它技师不对小明的味口。
可能老板看小明腰大膀圆,便只好给小明加了钟。
从足疗店出来后,已经快到了晚上。
回家的路上,小明又去斩了鸭子。
鸭子不贵,四分之一只,也只是十几块钱左右。
可今天的鸭子口味不行,小明不满意,吃了几口让老板退钱。
老板虽然心有不甘,但也给退了,因为不退的话,小明就举报,而且小明拍了照片,有几只苍蝇在那飞啊飞。
有一位大妈劝小明,说就是十几块钱的事情,没有什么好争吵的事情。
但是,小明不这么认为,自己花了钱,就应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老板退钱后,小明心满意足的回家了。
这就是小明普通的一天。
看到这里,你怎么想?
小明就是一个恶霸?
不,你想错了,小明自己掏钱买东西,别人卖东西,商品交换嘛,小明不满意,自然有发表意见的权利。
请问:对于小明这种行为,你怎么看?
小明的行为看起来有些不近人情,但也不能说是不讲理。
小明去饭店,点多少饭菜,并不是不给钱,服务员有没有权利阻止?
如果服务员说:“我就是不让你点这些饭菜,你给钱也不行。”
小明会不爽,会不会觉得自己的权利受到了损害。
我花钱,你凭什么不给我?你开门营业,不就是卖饭菜的吗?
在这里饭菜不就是商品吗?
小明去足疗店消费,想加钟。
但是,技师却要给已经预约了的客户服务。
小明不爽了。
小明认为,自己的服务还没有结束,自己想加个钟。虽然老客户已经预约了,但谁让他在自己后面才来的呢?
技师也应该给自己服务完,然后再去为老客户服务。
因为小明花了钱购买技师的服务,而技师在没有完成目前的工作下,不应该去服务老客户。
小明去斩了鸭子。
鸭子很好吃,但小明觉得今天的口味不行,自己不喜欢。
既然自己花了钱,购买了商品,却没有达到自己想要的预期,那么这钱就算是白花了。
小明要求老板退钱,不退钱就投诉,毕竟自己对美味的诉求没有得到满足。
小明这是怎么了?
小明只是在用自己的方式维权,有错吗?
小明觉得冤枉,自己在花钱购买服务,自己在维权,有什么错?
仔细想想,小明的这样一系列操作,虽然有些不近人情,但似乎也并没有什么错。
花钱了就是顾客,顾客就是上帝,上帝的愿望总归是要满足的,更何况人家又不是白嫖。
说到这里,有几个概念,需要要提及一下。
什么是商品: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包含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要素,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
什么是商品经济:商品经济是以交换为目的、包含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经济形式。商品经济是在自然经济基础上产生的、与自然经济相对应的经济形式。
在小明的一天里,无论是饭菜,还是足疗SP***服务,还是鸭子,都是商品的一种。小明用钱去交换这些商品,就叫做商品经济。
商品和商品经济,是我们每一个人每一天,无时无刻都离开不了的一种生活生活形态。
那么,引入今天的正题:医疗服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商品交换。
如果将小明的上述行为替换成医疗服务,又会怎么样呢?
试想一下:
小明去医院里看病,不听医生的话,坚持要自己点名开药,而且超量。
医生拒绝,小明会怎么想,会怎么办?小明认为,自己花钱买药,就是购买商品,又不是不给钱,医生有什么权利拒绝服务?
小明去医院里看病,看到一半,医生抢救其他病人去了。小明不干了,明明是自己先来的,医生有什么权利丢下自己,去给后来的病人服务?
小明去医院里看病,腿被砸了,小明花了一千块钱,一个月后自己的病却没有好彻底,走起路来还是有些不利索,于是小明不满意,他认为医生提供的服务没有达到自己的预期,这是医生的责任,必须要退钱。
针对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你是小明,你会怎么想,怎办?如果你是医生呢,又该怎么办?
也许有人认为,这些情况只是极端案例。
但是,这些情况却是每日都在发生的日常。
同样都是花钱购买服务,但是小明去饭店、去足疗店、去烤鸭店消费,和小明去医院里消费却似乎有着不一样的地方。
如果小明对以上医生的行为不理解,不满意,发生了争吵投诉,有人可能就会用“医疗纠纷”来定义这些事情了。
但凡发生在医院里的纠纷,就是医疗纠纷。
这个概念,我是不理解,也不同意的。
小明的事情如果爆料给某些媒体,可能就会出现一些负面宣传了。不仅会出现各种以春秋笔法为手段制造新闻的事实,而且必定会有大量人评论支持小明的维权行为。
实际上,这就是医患矛盾的一种,它严重影响了医患之间的关系,危害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而且,大量的医患矛盾,暴力伤医事件,其背后核心的一点就是:患方对治疗效果的不满意,或者说治疗效果没有达到患方的心理预期。
“我花了钱,病却没有治好!”
“我花钱,人却死了!”
“我花了钱,医生态度却很差。“
诸如此类,基本上都是对治疗预期的不满意和就医体验的不满意。当然,还有一些其它原因,但并不是主要原因。
而且在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 “自利服务偏差”,也就是人们往往根据自身的参考点来判断什么是公平,而很少考虑他人感受。在这种心理作用下,人们的认知容易发生扭曲, 导致在很多医患矛盾中医患双方在协调矛盾的谈判中耗费了大量的人力与时间成本。
换句话说就是,小明认为医生只有满足自己的开药条件才是满足了自己的要求,而医生认为小明指名道姓要求开的药是不利于健康的,也没有必要开这么多,拒绝小明的要求,才是对小明健康认真负责的态度。小明认为医生不应该丢下自己去抢救其它病人,毕竟是自己先到的。但医生认为,看病不仅要讲究先来后到,而且讲究轻重缓急,更要保证危重病人的安全优先才是对所有人的负责。小明认为自己花了钱,腿却没有好利索,这本就是医生的责任,是医生的技术不行,用药不合适,但医生认为小明的治疗效果很好,只是还需要一段时间去康复。
在这种认识偏差中,矛盾就发生了,甚至升级了。
而这种矛盾,归根到底还是社会矛盾的一种,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也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
可以归结为四类:
一是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服务的需求。很多人需要医疗服务,但自己却又缺乏基础的医疗常识。
二是对科学技术的需求,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民群众对疾病的治疗有着更高的要求,但医学技术却在一时之间难以满足。
三是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资源的需求,尤其是高端医疗资源。但是,医疗资源的分布不均,却又是一个不能忽视的事实。
四是信任问题,在众所周知的原因下,医患之间缺乏信任。
小明去医院看病,却缺乏医疗常识,非但不听医生的建议,而且盲目给自己开一些不合适的药物。医生去医院看病,遇见了医生临时要抢救其他危重病人,小明不理解,为什么这么大的医院,医生人手不够,为什么医生不能先给自己看。小明腿伤,却要求在短时间内完全康复治愈,没有认识到任何疾病的治疗都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小明不信任医生,认为医生不给自己开药,认为自己腿伤不好,就是医生故意刁难自己,就是医生技术不好。
小明认为自己非常有理,但医生也认为自己没过错。
就这样,小明去投诉了。
小明说:“我去医院花钱消费了,医生不能满足我的要求,医生没有医德丢下我不管,医生技术差耽误我了,我要求赔礼道歉并退钱。”
对于小明的这个要求,你怎么看?
如果从商品买卖的角度来看,小明的要求似乎并没有错。
小明花了钱,就应该在医院里得到等价的商品。上帝的要求必须要满足,否则上帝以后就不会再消费了。
花多少钱,买多少药。
花多少钱,买医生多少时间。
花多少钱,买多少治疗效果。
这里还有一个概念要提及,那就是商品意识。
所谓商品意识,指的是人们在交换劳动价值过程中所形成的反映价值法则和物质利益的观念和思想。通俗来讲,商品意识就是伴随商品经济而产生的一系列思维模式,诸如利益、 利润、竞争、等价交换等。
再通俗得说,就是:“我花了多少钱,就应该得到多少东西。”
然而,在医疗服务中这明显是不可能的,因为医疗服务并不能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商品交换。
“我花了多少钱,就应该得到多少东西。”在医疗服务领域中,其实体现了商品意识的泛化,在社会活动中也并非所有领域都适合这个道理。
在商品意识泛化的同时,还有一种现象也值得注意,那就是对医务人员道德要求的泛道德化。过份强调道德约束对群体的要求。而医务人员并非是真正的白衣天使,也需要吃喝拉撒,也是有血有肉有思想的个体,在脱下白大衣之后,和平常人无异。
根据中 国医院协会2018年公布的《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显示,有66%的医师经历过不同程度的医患 冲突,其中51%为偶尔的言语暴力。
而这一切的根源,可以归结为商品意识泛化和对医务人员道德要求的泛化。
还是拿小明在医院里的事情来说明。
如果医疗服务只是一般意义上的商品交换,那么医生则要满足小明的所有要求。
满足小明自己要求开药的要求,但这药是否对症,对小明的健康是否有利?如果小明回家服用后出现问题怎么办?
优先给小明看病,但那位危重的患者如果出现意外又该怎么办?小明对自己腿伤的治疗效果不满意,但医生又从哪里去取得神药让其短时间内完全康复?
在医疗服务中,医方不仅要满足患方的要求,更要考虑患方的健康安全,医生不仅是开药开检查,还要提供经验和知识,护理也不只是打针输液,同样需要有知识能力做储备。即使是饭店里厨师将做菜配方告诉你,你在家里也不一定会做出可口的饭菜,更何况是医学这门需要知识经验的学科。一个医生本科毕业,念到硕士博士,规范化培训,集数十年之功尚且不能完全掌握,更何况是我们同医学专业不沾边的普通人呢?大家去饭店点一份蛋炒饭,可能感觉口味差不多,都能填饱肚子,但是在医院里开同一种药,不同人服用后却有着不同的效果,哪怕大家都同一种病。
在医疗服务中,公立医院并非全部都是市场运作,还是坚持以公益性为主,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原则。它不仅要兼顾一些人的高端要求,更要满足大多数人的日常需要。医生每天要看很多病人,正是体现了为大多数人服务的理念。你去饭店吃饭,饭店只会考虑到你付钱后的服务,而不会考虑到将饭菜都卖给你后,下一个客人不够吃该怎么办。
医疗卫生是商品经济不假,但归根到底它是具有社会主义属性的,它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有一部分,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础的,是必须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
归根到底,几句话:
1、每个人的身体状况不一样,对医疗常识的掌握程度也不一样。
2、医院并非为你一个人服务,它更要保证大多数人的健康安全。
3、就医过程中不止购买了药品和检查,还有医生的知识和经验。
4、商品意识泛化和对医务人员道德要求的泛化是导致纠纷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
5、医疗服务不能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商品交换,因为除了价值交换之外,它还承载着更多的社会属性的要求。
6、如果想要获得更高质量的商品,就必须要用更高的等价劳动去交换,那就是去高端私立医院,花更多地钱。
所以,一个人的生命或健康价值,并不能用单纯的经济效益来考量,除非你将自己当成了一件冰冷的商品。
即使你将自己当成一件普通的商品,却也不能忽视群体的需要。
以上就是多巴胺的一些浅显认识,必定有不足的地方。如果你有不同观念,欢迎留言讨论。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kuaichafanwen.com/80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