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材料】以县级党校分类建设推动省域党校一体化发展
新修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进一步明确了“推进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分类建设”的重要任务。浙江深入贯彻落实A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以县级党校分类建设为抓手,奋力推动全省党校系统全面建强、全面过硬。
坚持全党办党校,坚决落实“办管建”主体责任。浙江省各级党委历来对党校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党校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部分,既经常性为党校发展把脉定向,又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难题,全面深化践行全党办党校,为全省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始终从政治上关心支持。省委常委会每年专题听取和研究党校工作,把党校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领导班子述职考核内容,把推进县级党校分类建设列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小组改革项目,出台《关于推进全省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分类建设的意见(试行)》等重要文件,提出具体要求。2023年以来,浙江省委4次专题研究党校工作,要求党校继续走在“全国党校第一方阵”。始终在工作上加强协调。省委把党校工作纳入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支持党校实施综合性的教学科研、决策咨询、管理服务创新,经常性将“八八战略”实施年度综合评估等重大任务交给党校承担。各市县党委实现党校工作纳入党建考核全覆盖,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作报告和与学员座谈制度,制定县级党校分类建设实施方案。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90个县(市、区)已全部设立党校。始终在各方面提供保障。全省相关部门全力保障党校事业发展,省委办公厅对《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委党校、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联合发文支持党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省纪委监委、省委党校创新实施全省党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能力培训教学提升工程,省教育厅、省机关事务局、省发改委支持全省党校系统开展“绿色学校”创建,为党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坚持全系统谋划,梯度推进县级党校分类建设。注重顶层设计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对县级党校分类建设作出总体规划,实现从“全面评估”到“分类建设”再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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