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工作要点
日前,上级对企业新一轮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三年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并提出了新的要求,企业内控管理工作迈入新阶段。切实提高质效,筑牢高质量发展安全防线,成为这一阶段企业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主旋律。2024年,上级对企业的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细项要求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具体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管理体制机制
进一步明确党组织、董事会和内控职能部门在内控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强调党委(党组)负责对内控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企业内控与风险管理工作及存在的重大内控缺陷和风险隐患等情况,应定期向党委(党组)报告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与风险管理等专门委员会负责对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的监管,定期听取和审议内控职能部门工作情况报告。内控职能部门承担统筹推动、组织协调、监督落实的作用,具体负责完善制度、强化执行、监督评价、整改落实等内控管理工作。此外,提出要“加快构建与世界一流企业相适应的企业内控体系”,“切实提升内控体系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对企业内控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二、强化内控制度建设
要求企业根据国家审计、监管、企业内部监督等各类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可执行、可监督、可问责”的工作要求,一是从规范性建设角度,聚焦核心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监督问责机制等关键要素,持续做好制度“立改废释”工作,有效弥补制度前后不衔接、上下不配套、标准不明确、覆盖不全面、责任不清晰等缺陷;二是从堵塞漏洞的角度,针对对外投资、招标采购、购销业务、金融业务、工程项目承揽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易发多发问题,细化梳理业务流程,完善内控要求、风险应对措施和责任追究规定;三是从填补空白的角度,加强新并入企业、新型商业模式、新兴业务领域的制度建设,及时准确进行外法内规化,确保内控制度体系覆盖企业全部业务领域和管理环节,落实到全体岗位和责任人员。
三、深入开展内控专项整治
要求企业围绕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和风险,从缺陷整改落实、信息化管控和追责问责三个方面深入开展内控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强化内控体系刚性约束。其中,在缺陷整改落实方面,明确提出要分类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类问题整改责任部门和单位,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整改见人见事见制度。在加强内控信息化管控方面,首次将“内控信息化管控”纳入内控体系刚性约束,强调一方面要加大内控信息化建设力度,及时将内控要求嵌入业务系统,切实提高系统自动识别并终止越权、逾矩等违规行为的能力;另一方面,鼓励企业积极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实现经营管理决策和执行全程控制、自动预警、跟踪评价等在线监管,推动内控工作由“人防人控”向“技防技控”转变。在追责问责方面,要求企业加强内控体系督导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责任追究部门或纪检监察机构追责问责;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格按规定对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责任人进行通报约谈或追责问责。
四、强化重大风险防控
受当前国际国内复杂形势影响,重大风险防控始终是企业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点针对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提出专项建议,强调通过防风险实现行稳致远。企业应强化底线思维、关联思维,切实做好年度重大风险评估、季度重大风险监测预警和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及处置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重点强调企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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