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7日,烟台蓬莱海事处在开展现场动态巡查时,发现1艘小型船艇“农商01”轮在蓬莱大金重工码头外水域航行停泊。经查,该船艇为蓬莱区新港街道办事处东村504号杨XX所有,尚未办理国籍证书,且该游艇不在新港街道游艇包保责任中。
为吸取前期小型船艇事故教训,防止“小船闯大祸”,烟台蓬莱海事处在对该游艇未持有船舶国籍证书在海上航行、停泊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基础上,及时协调蓬莱区海上安全生产指挥部,利用协调、督导机制,精准对蓬莱区新港街道办事处下发督办函,要求其对辖区船舶进一步摸底排查,彻底查清底数并登记上报,及时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增强船民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并限期书面反馈。目前,该游艇已被新港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拖到东村看护,并指派了包保责任人。
下一步,烟台蓬莱海事处将继续加强小型船艇的跟踪和执加大法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在做好牵头作用的同时,重点推进游艇安全管理,服务辖区游艇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尽最大努力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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