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单独作为一部分进行阐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并从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四个方面,对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进行了部署。***总书记强调:“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首先要把握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始终贯穿于治国理政中的法治思维。
一、深刻理解***法治思想中的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是基于新时代对法治功能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贯穿***法治思想的一条理论主线。法治思维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是在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中要更加注重法律方法的运用,确立各类社会主体的规则意识和契约意识,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强调依法办事,构建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模式。***总书记多次强调:“前进道路上,我们要增强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要运用法治思维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提髙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关于法治思维的重要论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对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起到理论引领和实践推动作用。
二、准确把握法治思维的丰富内涵
法治思维,是以现代法治理念为基础、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依据规则至上、职权法定、尊重人权、正当程序等原则要求,分析事物、判断是非、作出决策的理性思维方式。从个体层面看,法治思维是一种理性的思维方式和办事原则。从社会层面看,法治思维是一种有序的社会生活方式和一整套有关权利、义务、权力、职责的制度安排。从国家层面看,法治思维是一种宏观的国家治理方略,呈现出国家对良法善治的深刻洞见与守护。
法治思维是夯实法治之基的信仰思维。***总书记指出,“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徇私枉法,任何人都不得把司法权力作为私器牟取私利、满足私欲”。法治思维要求任何人和单位都要自觉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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