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镇“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一、“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
    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审批财务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审批程序,实行分级负责制度,数额较小的由分管财务领导的审批,数额较大的开支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审批。定期向全体班子成员报告单位财务运行情况,及时进行财务公开,接受民主监督。
    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工作
    组织人事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机关中层干部提拨任用、干部人事调动及重要岗位人员变动等,要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机关中层干部提拨任用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进行。
    三、“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单位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按规定应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依法进入有形建筑市场,按照国家、省

............试读结束............

查阅全文加微信3231169

如来写作网gw.rulaixiezuo.com(可搜索其他更多资料)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kuaichafanwen.com/298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