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海宁市深入贯彻机构改革精神和上级要求,在编外用工管理上突出严格准入、规范使用、科学管理、联动监管,建立了“全覆盖、全管控、全联动”的编外用工管理模式。
一是严把准入关。在建章立制上,从2008年起面向部门和镇(街道)相继出台4个规范编外用工管理文件,建立健全编外用工指标核准、用人申报、多部门监管等机制。在准入原则上,采取“三不”原则,即在总量内编外用工控制数不新增;现有编内人员能够正常开展工作不得使用编外用工;行政执法、人事管理、涉密等岗位不得使用编外用工。
二是严把使用关。一是严格用工程序,明确编外用工计划须先经编办核准,未经核准不得擅自使用编外用工。二是严格招聘程序,新增招聘原则上须在人社部门指导监督下,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三是严格纳岗程序。编外人员聘用后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用人单位要及时将聘用人员报人社、编办实名备案。四是严格日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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