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仪征市委编办“四以四促”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水平
近年来,江苏扬州仪征市委编办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机构编制法治建设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以法规学习促进法治理念、以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以调查研究促进政策制定、以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水平。
一、以法规学习促进法治理念。一是积极开展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江苏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先后出台后,仪征市委编委会、编办室务会、月度办公会,组织专题学习,交流心得体会,把《条例》、《实施办法》作为指导谋划、解决问题的总纲。二是做好对外宣传引导。仪征市委编办结合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乡镇“三整合”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以及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对部门做好《条例》、《实施办法》的宣传解读,切实增强各部门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法治意识。
二、以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一是健全内部工作机制。根据《条例》、《实施办法》要求,仪征市委编办提请市委编委会研究出台《市委编委会工作规则》、《市委编办工作细则》,进一步明晰了编委会、编办的职能定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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