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荆州市委编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动议程序的通知(试行)》,强化机构编制事项动议程序,切实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党管机构编制。一是强化党建引领。要求涉及加强党的领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及相关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要征求组织部门、机关工委意见。二是明确动议报送主体。确立市直各单位党组及县(市、区)委编委为一般机构编制事项的动议报送主体资格,重大机构编制事项由县(市、区)党委动议报送,市直各单位所属机构及派出机构的动议事项统一由市直单位党组动议报送。三是突出编办把关作用。动议主体要根据编办提出的意见建议完善修正动议事项,经事前沟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得报送相关机构编制事项请示。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一看动议事项是否有利于机构和职能的优化。动议事项应对机构职能高效运转和事业高质量发展有促进作用。二看动议事项是否强化机构之间的配合联动。动议事项应明确统分主次,理顺指挥关系,做到有机衔接、相互配合,防止职责漏失或交差重叠。三看动议事项是否提升体制机制运行的效率效能。要求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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