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市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着力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内第一部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法规,对党集中统一领导机构编制工作作了全面系统的安排,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湖南省岳阳市坚决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始终把学习贯彻《条例》摆在重中之重,注重从学深悟透、建章立制、推动实践、建强队伍四个方面下功夫,着力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推动机构编制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坚持把学深悟透作为首要,着力打牢党管机构编制的思想基础
政治上的坚定来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党集中统一领导机构编制工作,对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有效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制度优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岳阳市坚持把学深悟透《条例》作为切入点,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学习培训,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集中解读。《条例》颁布后,岳阳市第一时间召开市委编委会传达学习,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举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邀请专家对《条例》进行系统深入解读,深入阐释《条例》出台的背景、目的意义以及主要内容、核心要义,从广度、深度、高度上,加深各级干部对《条例》的理解认知。
二是反复宣传。在岳阳机构编制网开设《条例》学习贯彻专栏,常态宣传。结合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重大改革任务,在《岳阳日报》及其微信公众号推出系列报道,以生动活泼的方式,宣传解读《条例》知识和机构改革有关政策,让条例意识、党统一管理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深入人心。
三是常态学习。将《条例》学习与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列入编委会第一议题,纳入党校主体课程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机构编制核查和年度机构编制情况报告内容,举办知识竞赛,不断提高各级党员干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根本,着力强化党管机构编制的制度保证
《条例》对党管机构编制作出制度性安排,为机构编制制度体系立柱架梁,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必须坚决严格执行。同时《条例》侧重于程序性规定,又要求地方必须结合实践进一步细化完善配套制度。
一是调优领导管理体制。根据《条例》和本轮机构改革要求,岳阳市重新组建编委会,建立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修订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制定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清单、机构编制事项审批服务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一个口子”进出(机构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专项办理)、“一支笔”审批(报党委、编委审批决定)的制度规定。
二是细化归口管理机制。落实归口管理要求,制定组织部门统一管理编办的意见,明确请示报告、业务工作统筹、日常工作指导、重要岗位管理等归口管理的工作机制。明确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编委授权或规定程序处理机构编制具体事宜,有关事项在提请编委会议研究前须报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审批或组织部部务会议审议同意。
三是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对《条例》作出的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构编制核查、纳入巡察等有关程序性规定,岳阳市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总结实践经验,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机构编制纳入巡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全市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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