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贵州遵义市委编办为了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约束性,在各项机构编制工作中不断强化纪律意识、树立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履职、全面规范管理。
一是强化纪律要求,从严规范管理。通过相关会议以及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守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要按照“三定”规定明确的机构数、职数、编制数执行,不能擅自增设机构、超编进人、配备干部。市县两级编办为了管住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坚持原则、较真碰硬、把住关口、严控总量,勇于当好抵门杠和守门员,始终从严规范管理,确保了机构编制工作依法依规持续健康发展。市委编委专门印发了《中共遵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做好消化超编人员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以市或县(区、市)为单位,在机构改革等原因导致的超编人员没有消化完毕之前,同级所有机关一律不得新进人员。
二是强化刚性约束,杜绝条条干预。机构编制部门严格按照职能职责,定期加强机构编制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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