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慈溪市委编办“一二三”工作法助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再上新台阶
为充分发挥实名制管理在机构编制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宁波慈溪市委编办实行“一二三”工作法,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法定化水平,推进机构编制规范化、科学化运行。
一、围绕一套制度,进一步规范实名制管理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慈溪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结合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材料,缩短办事时限,进一步规范实名制管理工作;健全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力社保、退役军人事务、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制度,确保各司其职、各行其责,共同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加强办内部衔接沟通,试行日进度、月例会碰头对账制度,定期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二、用好二项措施,进一步提升实名制管理质效。一是深耕日常管理。高标准做好每日用编、出入编、部门台账维护等信息审核,加强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信息共享比对,确保申请事项当日调整到位;高要求执行月报制度,切实做到机构设置情况全、编制职数情况清、实有人员情况准;高质量开展实名制数据与社会保险数据的全库比对,认真分析结果,及时核实整改,提高实名制数据质量。二是借势改革创新。借势借力公务员、事业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管理“一件事”管理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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