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有效加强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四川省广元市坚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切实提升登记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树立登记管理机关良好形象,得到了服务对象的肯定和赞誉。
一、以便民放权为基础,坚持在“放”上求突破。一是下放事项,方便服务对象。将较偏远地区的国有林场、苗圃、森林管理、公园等9个单位,以及部分位于县区的气象、航运、国土等6个垂管单位登记管辖权限移交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极大地方便服务对象,节约办事成本和时限,得到了相关单位的高度评价。二是下放权限,提升工作效率。对事业单位变更登记事项等即时办结事项,受理人员负责受理、审查环节工作,由登记管理机关主要负责人授权窗口负责人核准;对设立登记或注销登记等限时办结事项,符合法定要件和审批标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主要负责人授权窗口负责人核准,不符合法定要件和审批标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主要负责人把关。2019年,市本级即时办结事项总量达到95%,极大地缩短了办理时限,限时办结事项全部缩短到2个工作日以内。
二、以创新监管为保证,在“管”上立规范。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和绩效评估工作,探索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积分制监管机制,印发一个管理办法、制订两种评估方式、细化三项测评标准、设定四级评估等次。一是实行登记管理信用积分制管理。出台《广元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用积分制管理办法》,明确10个方面内容,评定内容主要包括业务活动和公益服务行为、登记管理机关监管事项等4个方面,评定办法实行100分制,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管校权限、等级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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