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委编办聚焦数字赋能积极构建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委编办聚焦数字赋能积极构建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
为贯彻好“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增有减、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思路,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委编办聚焦数字赋能,通过夯实数据基础、实现流程再造、拓展应用功能、强化监督检查等手段,积极探索“e+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促使全区机构编制工作数据更加精准有效、管理更加精细到位、机制更加精实完备。
  一、“内外兼修”夯实数据基础,增强机构编制管理驱动力。一是开展机构编制数据自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各部门严格对照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对本单位机构编制信息和人员信息数据重新进行全面核对,通过自查完善机构编制台账信息,织密数据“过滤网”,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二是实行月报报送制度。制作月报自查表,对存在机构、职数、职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调整或人员变化情况的部门月底如实填报相关情况,并同步进行实名制信息更新。编办工作人员根据自查表与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建立各部门机构编制变动明细台账。三是推进“全流程”信息校验。由机构编制督查科统筹,按照“三定”规定、其他机构编制调整及任职文件,对所有修改的机构编制及人员信息进行核对较验。同时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实名制压力测试及“互查互对”工作要求,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信息逐一进行审核,发现信息错填、漏填的,说明原因并要求立即改正,进一步提高实名制数据信息质量。
  二、“上下同步”实现流程再造,突出机构编制管理导向力。一是完善机构编制事项申报流程机制。部门通过实名制系统报送用编、用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前,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充分论证机构编制动议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区委编办通对请示事项的内容是否符合《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对审核符合要求的列入机构编制议题提交编委会议审议。二是着力优化办事流程。持续推进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重新梳理部门办事事项从“受理—办结”的各个环节,通过拆分重组和整合优化,压缩办事环节、办事时间和办理次数,解决原程序繁琐、运行不畅、效能低下等问题。三是配合推进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生涯“一件事”改革。主动加强与组织、人社、医保、公积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前置把关作用,及时反馈“一件事”申请的办理流程进度,有效推进各块业务分流并提升办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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