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6月河北省唐山市公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以来,河北省唐山市委编办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形成覆盖市县乡三级的“权责清单”体系,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职责体系,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坚持规范化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市委编办紧贴权责清单工作实际,出台《唐山市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全面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明确了机构编制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审改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的责任分工,制定清单公开、动态调整的操作规范,确保清单管理工作动态化、制度化、常态化,有效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权威性。
二是坚持融合创新,优化营商环境。自2018年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纳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市委编办着眼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局,针对机构改革后,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面临的新老迭代、条块交错等问题,深入探索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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