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委编办做好“四篇文章”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为实现机构编制效用的最大化,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委编办在总结分析当前机构编制工作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围绕保障中心任务、精细化管理、控编减编、体制机制等方面精细谋划、狠抓落实,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围绕服务保障中心任务,做好机构改革“后续”文章。一是进一步完善部门职责体系。聚焦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公共卫生等领域,全面梳理该区“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特别是区乡共同承担且层级间职责不清事项,明晰部门和乡镇具体的责任边界。二是探索建立镇(街道)交办事项准入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部门职责下放和承接运行,由确需交由镇(街道)办理的,由区委区政府批准后方能实施,防止责任随意转嫁。三是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以增强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为重点,统筹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有效解决重复执法、执法职责不清、关系不顺等问题,持续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围绕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做好各类编制“数字”文章。一是统筹考虑公开招考(聘)、调动、人才引进、军转安排等编制使用,科学研究制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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