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委编办“四点”发力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以来,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委编办深入推进《条例》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聚焦“四点”发力,切实把贯彻《条例》落实落地落细。
一、明确根本点,着力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的政治属性。
突出党管机构编制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政治原则和政治属性,机构编制部门作为党的工作机关、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更应当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机构编制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研究党政机构改革、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调配编制资源等方面,都要确保加强党的领导,充分体现党的领导体制优势,为全面加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抓好结合点,着力提升《条例》指导实践的能力。
《条例》颁布实施后,滨城区坚持把抓好《条例》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要找准结合点、抓好结合点,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真正学深弄懂吃透,着力增强用学习成果指导实践的能力,切实把制度规范转化为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强劲动力。一方面,结合学习教育常态化全面学。建立长效机制,列入全区学习教育培训总体计划,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邀请专家授课、举办大讲堂、专题培训班等形式,深入解读***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条例》以及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等,确保全区机关干部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并营造了学习《条例》浓厚氛围。另一方面,结合主责主业和职能定位深入学。机构编制部门作为《条例》实施的组织者、执行者和监督者,更要自觉做学习宣传《条例》的表率、贯彻践行《条例》的先锋。通过编办班子会议、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以及主题党日等形式,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对《条例》精学细研,学深学透,着力提升机构编制干部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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