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委编办抓住“三个关键”环节 推动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走深走实
近年来,广西来宾市委编办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紧扣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紧紧抓住“顶层设计”“硬核开发”“制度执行”三个关键环节,推动机构编制法定化走深走实。
一、抓好“顶层设计”,绘制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蓝图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以市委名义印发实施《关于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从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和完善党政职能体系建设、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发挥机构编制基础性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5个方面10项具体措施,对该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予以规范,强调要按规矩办事,坚持从严从紧,把机构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通过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有效落实市委统筹全市、协调各方的制度安排。二是强化责任协同。印发《来宾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按《条例》纲目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确保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在“一盘棋”格局中协同推进。三是统筹整体安排。在全市开展“制度建设年”,制定我市机构编制制度建设体系方案,全面梳理建市以来制定出台的机构编制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对照《条例》并结合当前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问题,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提出修订、废止、新建等具体工作要求,按照“先废后止、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统筹安排今后3-5年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任务,绘制目标蓝图。
二、抓好“硬核开发”,落实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举措
一是围绕加强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建设。及时优化调整市县两级党委编委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重新修订完善编委会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建立党委组织部归口管理党委编办的管理方式和工作机制,从制度层面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二是围绕加强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完善制度建设。以清理与《条例》不适应、不协调、不一致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对现行39项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办法进行对照梳理,修订《来宾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结构管理暂行办法》等11项制度,废止或宣布失效《来宾市编制实名制年检制度》等5项制度。以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办理为重点,制定出台《来宾市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办法》《来宾市机构编制事项论证办法》《来宾市机构编制事项审议决定办法》三项办法,对机构编制事项从启动到执行各重点环节的主体、权限、流程、形式等作了细化和规范。以提升机构编制优化协同高效为重点,制定出台了《中共来宾市委和来宾市人民政府部门职责分工协商协调办法》,对部门职责分工协商协办的情况、方式、程序,制定监督等作了明确。以科学管理编外聘用人员为重点,制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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