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委编办构建“五位一体”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体系
多年来,河北省唐山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以法治思维为引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制度建设,逐步形成了“五位一体”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体系,对于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把好“入口关”,严格执行编制核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实行机构编制部门管两头(编制核准和入编),组织人社部门管中间(审核人事档案)。进人单位首先要进行编制核准,向机构编制部门申报《编制验证单》,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和相关手续进行编制核准,组织、人社部门进行档案、身份、调动手续审核后,由机构编制部门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并开具《编制验证通知单》。进人单位凭《编制验证通知单》到有关部门办理调配、工资、经费、保险等手续。涉及跨单位任职的,主管部门事前须到机构编制部门进行跨单位任职机构编制审核,然后按照干部权限履行任职报批手续。跨单位任职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的,组织、人社部门不予受理任职事项,有效杜绝了先任职后履行调动手续造成的超编任职,以制度为保障,切实维护了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是把好“信息关”,坚持实名制信息平台管理制度。编印《唐山市机构编制实名制业务办理指南》,发放到市直各部门(单位),明确了入编、出编、跨单位任职、修改人员信息等业务办理流程,细化了具体业务类型、明确需要携带的相关材料,对人员调入、调出、任职、辞职、退休、死亡、开除等情况,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一个月内办理上销编手续,确保实名制信息平台、《机构编制管理证》和单位实际情况信息一致,更好地发挥了机构编制实名制平台的基础性作用。
三是把好“统筹关”,实行进人计划统筹制度。唐山市委编委印发通知,明确由市委编办统筹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各种招录计划和政策性安置计划的审核和管理工作,公务员招录(遴选)计划(含公安干警培养计划)、选调生招录(分配)计划、事业单位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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