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机构编制领域法治化建设,江苏省宿迁市委编办将强素养、建制度、强规范、提能力作为工作重点,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一、以培养法治素养为基础,不断提升法治主动性。
坚持把提升法治素养作为机构编制部门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切实让法治理念入脑入心。一是勤于学法。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专家授课、在线学习等多种学习活动,全面提升机构编制部门工作人员法律素养,打造成为精通行业领域法律法规的行家里手。二是善于用法。坚持把依法依规办事作为检验机构编制部门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主动将各项工作放在法律法规之下推进,审慎用权、规范用权,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三是自觉守法。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切实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二、以规范决策行为为先导,不断提升法治科学性。
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既是规范行政权力的起点,也是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的重点。一是强化公开论证。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要求,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对行政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重大机构编制事项开展专家、部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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