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安吉县成立“事业编制信用社”盘活机构编制资源
近年来,在中央对事业编制实施总量控制的大背景下,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与事业发展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推动机构编制服务高质量发展,浙江湖州安吉县成立“事业编制信用社”,通过建立事业编制信用周转管理制度,打破了编制“部门所有”的制度障碍,进一步盘活编制存量,强化编制资源的统筹调配。
一、集中“存”,回收编制“资本金”。建立“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有放有还、周转使用”的编制信用管理制度,今后不再核定无使用期限的事业编制,安吉县首次核定“事业编制信用社”周转编制155名,今后视情进行动态调整,逐步扩大信用周转编制“资本金”。一是划拨“基本金”。将县委编委保留的待分配事业编制作为编制“基本金”,全部划拨事业编制信用社统筹使用,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75名、公益性事业编制27名。二是汇集“流动金”。实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撤销了4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行政类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还政予政,清理规范、撤销整合29家“小散弱”的公益类事业单位,随着机构改革职能的调整,重新核定编制数,将精简收回的53名事业编制作为首批编制“流动金”,汇入“事业编制信用社”管理。三是确定“流通率”。充分考虑县域发展需要与现行体制配置情况,摸清底数,通过沙盘模拟,确定信用周转编制流通率,将信用社50%的编制作为固定基数,无特殊情况不能动用,另外50%的编制在部门间合理流动,进行定期周转。
二、有序“贷”,构建编制“信用制”。构建机构编制管理信用体系,通过系统评估、黑名单筛查等措施,筛除掉一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确保“借出去”的编制“收得回”。一查还编能力。申请信用周转编制的超(满)编事业单位需满足近3年内有退休等自然减员的条件,“借贷”编制数必须控制在使用期限内自然减员总量内,并留有余地。二查“黑名单”。事业单位存在三类问题的,列入事业编制信用社“黑名单”,在申请周转编制时一票否决。分别是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混乱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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