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委编办照好“四面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自《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两年来,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委编办围绕照好“四面镜”的工作思路,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制度架构,压实监督责任,以《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的深入贯彻,切实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望远镜”定位,高扬党的领导之帆
天宁区委编办将落实《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
坚定“党管机构编制”的信仰。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在理论学习、实践活动中汲取伟力、坚定信仰。将***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机构编制史内容融入意识形态专题党课,增强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使命担当。
提升“党管机构编制”的站位。积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调整优化编委领导体制。全面落实归口组织部管理制度,通过请示报告、业务统筹、日常指导、党组织建设等方式,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组织部常态化、制度化管理范畴。
遵守“党管机构编制”的纪律。将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作为贯彻“党管机构编制”的突破口,组织开展上级关于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的专题研学,按规定部署工作,明确报告事项、报告程序和报告时限。坚决落实定期报告、随时报告和专题报告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防范“要我报、我才报”和研究落实慢、情况反馈迟等问题发生。
二、“多棱镜”施策,织密制度建设之网
坚持学深、管细、落实,确保《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学习领会求“深”。《条例》印发后,第一时间呈区委、区委编委领导同志研阅,并在区委常委会和编委会会议上进行专题学习。常态开展《条例》及省《实施办法》、市《实施细则》的专题研读,组织实施《“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法规制度的宣传研学。
制度约束求“细”。印发《区委编委工作规则》、《区委编办工作细则》,整理编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手册》,将贯彻《条例》与机构编制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明确编委和编办工作职责及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强化制度规范建设,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开展更加规范高效。
落实执行求“严”。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管理权限以及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程序要求,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三维论证体系,事前制订调研方案,查阅政策依据,事中围绕涉及的历史沿革、运行现状、调整依据、风险评估等,作进一步调研论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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