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委编办四个“严控”为机构编制工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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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做好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切实发挥机构编制在加强党政职能体系建设、深化机构改革、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方面至关重要的作用,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委编办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制定风险防控清单,严控“五个节点”,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效能,为青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严控管理审批,保障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审批机构编制。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和审批,严格贯彻执行中共青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凡涉及职能调整和机构、编制、领导职数调整的,须统一由申请单位党组织进行研究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
二是严控总量限额,保障机构编制总量“两个不突破”。从严控制机构设置,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设置机构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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