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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广西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全面完成了自治区、市、县、乡四级权责清单编制公布工作,将权责事项“逐条逐项”列清楚、“白纸黑字”写明白、“建章立制”定下来。目前自治区本级保留行政权力3284项,市级5182项,县级3794项,乡镇43项,相比2019年权力事项总体精简15.4%。在此基础上,着重围绕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持续深化拓展权责清单工作,推进成果运用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坚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依托清单明确法定职责。按照职权法定原则,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我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对照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清理规范行政职权,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边界和管理权限,推动职权交叉、相互推诿等问题的有效解决,促进部门更好履职尽责。以自贸试验区赋权工作为切入点,探索实行行政权力管理“负面清单”,将法律法规明确不能授权或委托的、直接涉及敏感领域的行政权力事项以“负面清单”形式予以明确,形成不予授权或者委托自贸试验区实施事项清单,清单以外的事项应放尽放,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多的管理自主权。
二是坚持围绕建设责任政府,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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