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舟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信用管一切”的理念,积极探索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监管,规范事业单位行为,增强了事业单位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诚信意识。
一、搭建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框架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编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同时各处室明确一名联络员。
(二)加强沟通协调。市委编办内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情况通报给各个处室,为办理相关业务提供参考,使得事业单位信用情况在单位内部得以运用。及时研究解决信用建设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整体配套和协调推进。
(三)建立联动机制。市委编办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动,与市发改委、市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促进了信用服务机构共同参与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
二、强化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一)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制度改革。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改变过去事业单位须分别向登记管理机关、质监部门等五家单位办理有关证书的模式,实行“五证合一”,全面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中,及时录入事业单位基础信息,做好基础信息维护,实时进行更新,确保基础信息准确。截至目前,全市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换证率达到100%。
(二)强化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开。受理的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事项通过相关网站及时公告,并将事业单位上一年度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受奖惩情况等法人年度报告信息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开,引导社会公众参与事业单位监督。今年,全市所有事业单位在舟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公示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年度报告公示率为100%。
(三)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信息查询服务。贯彻落实中央编办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办法》,按照“依法、便民”的原则,制定了舟山市事业单位法人信息查询办法。查询事业单位法人基本信息,可通过现场查询、电话咨询和网站查询等方式。严格审核把关事业单位法人档案资料查询,仅开放现场查询,并要求提供公函、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明、查询此类信息合法利用目的的证明文件等。
三、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管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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