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委编办出实招 求实效 解难题 扎实做好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工作
为切实解决事业单位法人“注销难”问题,进一步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建设,山东省青岛市委编办以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为抓手,简化优化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程序,探索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难点”变“亮点”,优质高效做好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共为190余家事业单位办理完成法人注销登记,解决了长期困扰应注销事业单位的难点堵点问题,圆满完成任务。
一、重塑机制、精简流程,畅通事业单位法人退出渠道
坚持深入政策研究、加强机制创新,2020年3月,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实施流程再造全面加强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工作的通知》,通过再造流程切实简化优化法人注销登记程序。
(一)优化注销登记前置条件。优化事业单位法人申请注销登记前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提交清算报告等前置条件,由承担清算工作的机构出具负责清理债权债务以及整体资产处置的文件或清理债权债务完结并完成资产处置的证明,行政成本得到大幅降低。
(二)实行简易注销“负面清单”。明确事业单位存在被列入事业单位异常名录或有严重失信行为、存在涉法涉诉问题或法律纠纷等情形,不适用事业单位简易注销登记,从制度层面确保事业单位简易注销登记风险可控。
(三)简化注销登记相关事项。将拟注销公告时间由90个工作日调整为在信用中国(山东青岛)网站发布即可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材料不再提交编委编办文件和注销公告凭证,申请材料精简了50%。
(四)加强部门联动。市税务局对事业单位税务注销登记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办理社保医保转移接续和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过户登记时,不再收取查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精准定位、优化服务,推动全流程注销登记标准化
坚持高站位、强服务,通过打造对拟注销的事业单位开展科学分类、制定服务指南、“点对点”督导的“服务套餐”,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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