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四线并进”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取得新成效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正式施行两周年。为提升《条例》贯彻落实成效,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为统领,以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数字赋能为动力,探索实践、破旧立新、接续奋斗,奋力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实现新发展新突破。
一、凝聚一股力,淬炼党管机构编制工作“魂”
着眼于维护党管机构编制的权威性严肃性,着力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突出“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根主线。
一是突出“党的领导”,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坚持“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的政治资源、执政资源”理念,树牢党管机构编制意识,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在党的组织制度体系下推进机构编制各项工作,优化设置党委政府机构,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推动部门高效履职。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核定、体制调整等工作中,充分体现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落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要求。
二是突出“权限配置”,推动工作规范运行。及时调整印发了《中共缙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缙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编委、编办各自职责权限范围,推动机构编制工作规范运行。自编委领导体制调整以来,先后召开了3次编委会议,研究党政机构改革、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编外用工控制数核定以及扶贫机构调整等事项。
三是突出“有章必循”,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以清单形式梳理党委、编委和部门的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细化权限范围和履职范围,严格按规定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如机构改革方案、副科级以上机构设置调整等事项均经县委编委审议后提交县委研究,并按程序上报审批。制定《机构编制事项报送工作要求》,规范机构编制事项的报送主体、范围、程序等,明确了“一事一报”“党委行文”等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机构编制工作严肃性。
二、下好一盘棋,激活机构编制资源管理“池”
以“固本强基、善巧活用”为原则,通过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举措等有力手段,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质效。
一是科学智控,管好“分子”。根据上级编办关于规范领导职数核定和管理的要求,以“从严核定事业单位股级职数”为基本原则,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股级职数管理规范》,明确职数的核定标准、使用要求和督查机制,进一步促进股级职数使用科学化。完成全县编外用工控制数核定,根据职能定位、财政保障、工作岗位等,对编外用工实行分类管理。出台《乡镇(街道)事业人员管理的有关意见》,对基层事业人员实行科学动态管理。
二是盘活资源,下好“棋子”。跳出“就机构编制抓机构编制”思维,把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放在更高的站位、更深的层次去统筹调配,研究制定《缙云县事业单位编制周转池管理办法》,把编制资源“二次分配”,精准投放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和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面,最大限度提升机构编制使用效益。坚持“强身”与“瘦身”相结合,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先后对疾控、教育、大数据等20余个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进行了调整。
三是创新思维,走好“路子”。探索开展机构编制量分诊断管控工作,通过量化积分、依分诊断的形式,对部门单位设置三种状态,通过状态和分值进行客观评价、动态管理。探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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