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抓实四个环节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程序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印发以来,青岛市崂山区委编办吃准吃透条例精神,结合制定《区委编委工作规则》、《区委编办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推动工作程序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是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规范动议程序。明确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提出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动议的主体资格,动议必须通过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立足于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从崂山区各部门机构职能体系建设实际出发提出动议事项。对提出的机构编制动议事项,区委编办召集全体人员进行研究论证,为区委编委提供参考建议,为党管机构编制原则的贯彻落实提供坚实保证。
二是加强调研分析,多渠道做好论证工作。严格对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的论证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吃准吃透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政策精神,研判动议事项的合法合规性,把好“政策关”。加强对上和横向沟通交流,积极对上请示报告,坚决贯彻上级部署要求;寻标对标,充分了解兄弟区市同类机构编制事项经验做法。深入一线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动议事项涉及的机构编制沿革、机构运行现状、动议调整依据、调整风险评估等方面,采取集中座谈与个别交流、一线考察干部与关注业务公众号、体悟实训与实地感观等相结合的方式,作进一步调研论证。
三是坚持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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