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机构编制服务高质量发展,着力破解编制总量控制与刚性需求之间的矛盾,打破编制核定之后部门所有模式,强化编制资源统筹调配。近日,浙江省舟山市出台《市属事业单位编制周转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盘活编制资源,解决超编、满编单位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等突出问题,以高质量的机构编制资源利用,为党委政府干大事要事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明确使用对象。编制周转管理由市委编办核定、供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除外)周转使用。今后,除新成立、新增固定职责任务较多的事业单位之外,原则上不再核增无使用期限的事业编制。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进人的,应先采取系统编制余缺调剂的办法,在系统内调剂出空余编制,无法调剂时,方可使用周转编制。近年内有退休等自然减员情形的事业单位,可核定周转编制,数量控制在相应年限内退休等自然减员的总量内,使用期限一般 3-5 年,期限期满后,自然终止使用。因重点工作和特殊岗位需要,周转编制的数量可适当增加,使用年限可适当延长。
二是规范使用程序。编制管理方式以机构编制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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