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委编办上好“三堂课”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为加强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委编办立足实际,上好主修课、实践课、廉政课“三堂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有序、科学有效地谋划和开展工作,切实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一、强基固本,上好机构编制“主修课”。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领域宽、涉及面广,在武装头脑、修炼内功上下功夫。一是突出“专”,钻研机构编制工作“基本法”。对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及机构编制理论知识,逐字逐句学、原原本本学。以领导解读、科室汇报、集体研讨等拓展学习方式,形成常态化学习,提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二是突出“博”,持续更新机构编制业务储备。通过走访部门,学习相关领域的理论政策;参与协调,研究部门的法律法规。同时学习各部门各领域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开阔视野、更新知识。三是突出“实”,提升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系列改革,从机构设置、编制及职数调整、职责分工等事项入手,建立完善各部门的机构编制档案,确保历史沿革的延续性和完整性,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为今后机构编制工作提供相关决策参考。
二、学以致用,上好机构编制“实践课”。运用发展的眼光谋划机构编制工作,注重知与行相统一,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上提供保障。一是动态管理,及时调整职责。根据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等立改废释情况,调整和明确部门职责,确保与现行法律相统一。如《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与民政局沟通后,按规定将“撤销受胁迫婚姻”职责进行调整。又如明确不动产登记中心居住权登记的职责等。二是遵循原则,推动部门履职。坚持“权责法定、统筹兼顾、问题导向”原则,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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