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1年1月19日,成都市以市委文件形式印发《成都市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分别就成都机构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领导管理体制以及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监督问责等关键环节,提出了27条贯彻落实措施,规范该市机构编制工作,推进机构编制法定进程。《实施方案》主要有6个方面的特点。
一、加强了党的领导。《实施方案》对标《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突出政治原则,把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贯穿始终,强化党的组织在领导和管理各地各部门机构编制工作中的职责。
二、规范了动议工作。聚焦解决机构编制诉求时长期存在的程序不规范、理由不充分、随意性较大等问题,《实施方案》规定各类主体的动议权限,明确分析研判、征求意见、集体研究、报送申请4个基本步骤,统一请示报告的构成要件,从源头上加强机构编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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