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委编办坚持“三种思维”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
济南市章丘区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根本遵循,坚持“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
一、坚持“法治思维”,提升机构编制法治质量
一是筑牢法治观念。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理念。以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将学习《条例》与学习***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推动干部“学法、懂法、用法”。将《条例》纳入干部党校培训课程,开展学习宣传,真正入脑入心。
二是强化制度规范。坚持以《条例》为根本遵循,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的规范性管理机制;严肃机构编制事项办理规定,严把事项申报关、决策落实关,坚持原则不动摇。
三是强化执行力度。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原则,统筹编制资源配置,按照事业需要合理调剂,对职能弱化单位做到只减不增,对民生事业予以重点保障,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严肃“三定”规定的法律权威,强化刚性约束,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坚持“系统思维”,夯实机构编制法治基础
一是强化“组织口”意识。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党委工作全局中考量,放在党管干部、党管组织的全流程中统筹谋划。贯彻落实统一领导和归口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标对表党委工作部门的标准和要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二是树立“一盘棋”理念。加强机构编制与组织、人社、财政等的协调配合,突出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以机构编制为龙头,建立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组织部门配备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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