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事业单位法人监管,虹口区结合事业单位待注销法人清理工作,从改进工作方式、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业务流程上,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工作,提升登记管理工作效能。
一、注重分析梳理,摸清难点找准工作方向
事业单位被撤销后,应注销而不办理或不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的问题,已成为当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通过对存量单位的分类研究和排摸梳理,主要有几方面原因:
一是依法办事意识不强。注销登记应当是事业单位被撤销后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但有相当一部分单位认识不到依法申办注销登记是一项法定义务,对注销登记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办理程序掌握不够,造成注销工作停滞不前。
二是遗留问题处理难度大。部分事业单位被撤销后,因为人员安置、资产等遗留问题未得到妥善处置而影响注销登记的正常办理。有的事业单位虽然已发文撤销,由于与其他单位债权债务久拖未决,或者存在长期遗留的房产未过户、资产未处置问题,无法进行清算。
三是组织清算难以落实。清算是注销登记的必经程序,也是难点所在。组织清算难于落实,主要由于组织清算的主体机关不明确,往往会造成无人处理事业单位清算事务的情形;同时清算组织程序相当复杂,牵涉情况复杂,而且专业性强,造成有关单位知难而退、能拖就拖的工作态度。
二、转变工作方式,推进待注销事业单位清理
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虹口区通过个别走访和召开部门座谈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注销登记管理工作。
一是主动出击,变被动为主动。主动转变登记管理机关工作方式,改变注销登记的“依申请办理”现状,与待注销单位的举办单位一对一直接对接,加强注销登记规范管理,按照“一单位一方案”,由举办单位提出下属涉及注销清理事业单位工作方案。
二是加强指导,优化程序解决难点。对单位资产权属清晰、承接关系明确的,在坚持依法登记、规范办理的原则下,优化注销程序,确保尽可能降低国有资产流失、减少债权债务纠纷等风险,大大提高存量待注销单位的注销登记办理效率。
三是稳妥有序,分批分类清理规范。采取“三个一批”的做法,即注销一批、公告一批、承诺一批。“注销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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