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三述”部署要求 青岛市委编办加强《条例》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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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述理论、述政策、述典型”行动开展以来,市委编办认真落实市委“用‘三述’集智慧、开思路、强学习、提素质、促创新、抓落实”的要求,将“三述”作为党建引领与机构编制工作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对用编进人管理工作各项环节程序进行了规范优化,努力确立机构编制管理的基础性和前置性地位。
一是规范用编申请程序。明确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以党委(党组)名义提报编制使用申请,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由主管部门按程序负责提报,不仅对用编进人工作动议的相关权限和程序等进行了细化,而且明确了区市、部门提报年度计划、日常计划等不同类别计划的程序,规范部门编制使用申请的外在形式,强化编制使用的前期科学论证和现实分析,减少编制资源投放的随意性。
二是细化论证审核规定。针对年度计划、日常计划、选调生计划等不同类别用编进人计划申请,细化了审核的程序化规定,严格透明用编审核的决策程序和工作流程,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在审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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