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州作好“四字文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近年来,云南省楚雄州作好“实”“新”“严”“优”四字文章,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上充分体现政治性、科学性、权威性和规范性,不断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好“实”字文章,贯彻落实《条例》体现政治性。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把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调整优化州、县市编委领导体制,修订完善州、县市两级的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强化机构编制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全面准确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的战略定位、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纪律要求。制定出台《党建统领机构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等“1+4”党建统领制度文件,构建党建统领机构编制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考核、一体应用”四项工作机制,实现党建工作与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同频共振,有效破解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难题。《条例》出台后,州委、州编委高度重视,通过集中研讨、重点培训、线上宣传、线下解读、专题调研等形式,推动学习贯彻《条例》走深走实。先后购买《条例》和《条例》释义读本2000多本分发各级各部门,召开州、县市党委常委会议1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13次、编委会议12次,州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79次、干部职工会112次、“三会一课”102次进行专题学习。
作好“新”字文章,贯彻落实《条例》体现科学性。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做实党政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及时组织实施党政机构改革评估,对各部门职责调整划转、“三定”规定执行、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等情况进行评估,推动各部门实现内部职责和业务由“物理变化”向“化学反应”转变,保证“三定”规定落实不变形、不走样。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着力构建更加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广通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被作为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成立了乡镇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构建了增强党委领导力、政府执行力、干部创造力、村级自治力和企业竞争力的体制机制。基层整合审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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